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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走现金账,关于现金流量表中增值税的体现?

税务知识 2023年11月21日 06:08 17 qweasd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增值税发票走现金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相关介绍增值税发票走现金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现金交易限额是多少?账务上应该怎样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增值税发票走现金账,关于现金流量表中增值税的体现?

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 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 报国务院备案。

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现金交易限额应该控制在1000元以下。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费用科目

应交税费-进项税

贷:现金

关于现金流量表中增值税的体现?

  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流入-销售商品取得的资金”包含“销售收入款项+销项税额”;  “现金流出-购入商品。。支付的”包含“购入货物款项+进项税额”;  “现金流出-缴纳的税费”包含“应纳增值税”。  但是,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增值税,这样一来就上下抵消了。  抵消了是表现在流入流出的总额里,流出的资金分项填列,在现金流量表中就体现出增值税的缴纳了。  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都是独自反映的,也就是说你收到的销项税是多少,进项税和交纳的增值税是多少,分别各自反映在现金流出入和现金流出项目下,并不存在抵销了这样的说法。  举个例子:借款100万,又还款100万,那么现金流量表就应该真实反映筹资活动流入现金100万和债还偿务100万,而不能说借了又还了就抵消了,现金流量表就没有体现了。  另外列出的这个等在进项大于销项的情况下,等式是不成立的。这样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也就并不会相等了。

业务招待费开的普通发票怎么下账?

一般情况下,业务招待费与本公司的企业销售收入相挂钩,一般不超过2%。超过的部分不应当抵减所得税纳税额。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应当是。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业务招待费的开具发票必须附有菜品的清单。规范的企业一般还要有招待客人的具体名称,职务,陪客的具体职务名称。

答:公司业务员去外地出差,需要招待业务单位的工作人员吃一顿饭,吃好饭结算饭钱,要饭店老板开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内容是餐费,业务员回到公司经过老板签字同意去财务报销,财务拿到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借:管理费用一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里按60%抵扣利润,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业务招待费取得普通发票后借记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规定是不允许抵扣增值税的。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还要作进项税额转出。所以说发生业务招待费后取得普通发票是正确的。业务招待费按规定允许60%税前列支,40%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作企业所得税调增处理。

业务招待费开的普通发票就按发票上的金额计入管理费用一业务招待费科目,业务招待费就应该开普通发票,因为业务招待费是直接消费的,直接消费的就要需要开专用发票。业务招待费计入管理费用一定要有二级科目,分清与其他费用的区别和金额,其计入费用是有列支标准,有限额的。允许计入费用的标准为全部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打6折,但最高不超过营业收入的5‰,超过部分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予以调增所得额,计征所得税。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一业务招待费,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现金支付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一、一般纳税人现金支付,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 )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四、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二章 现金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增值税发票走现金账问题的介绍了,希望关于增值税发票走现金账的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增值税发票走现金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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